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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01-30 | 點閱數: 61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范恭書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fanks@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府政行字第 107002032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法務部公告。(1070020326_Attach000.pdf)
主旨:函轉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第 4 條公告資恐制裁名單(如附
件),請加強宣導就上開指列對象應禁止任何提供財物或
財產上利益行為,亦應避免任何金融或商業往來,以避免
構成資恐犯行。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7 年 01 月 23 日法檢字第 10704500690 號函辦理

二、相關訊息請參考法務部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專區( http:/
/http://www.moj.gov.tw/mp8003.html )。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2018-01-26
10:51:22
10700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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