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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05-01 | 點閱數: 63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訓字第 107008029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原函。(1070080296_Attach001.pdf)
主旨:配合行政院振興本縣觀光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
施規定,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增修功能業於 107 年 4 月 27 日
修正上線,請查照配合辦理上開放寬措施所涉休假補助費
之請領及核銷事宜。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4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
9114 號書函辦理。(附原函 1 份)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
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人事處 2018-05-01
08:51:58
10700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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