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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11-26 | 點閱數: 53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瑱瑜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toto831014@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府政行字第 107022761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檢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簡介宣導摺頁」1 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7 年 11 月 12 日法廉字第 10705011450 號函辦理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 107 年 6 月
13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3581 號總統令公布,並將自公
布後 6 個月施行。為使本法適用對象及各機關政風人員能充
分瞭解本法修正內容,法務部爰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
編製宣導摺頁供各機關參考運用。
三、旨揭摺頁包含修正後本法之適用對象(公職人員與公職人
員之關係人)、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義務(自行迴避、申
請迴避、職權迴避與迴避情形彙報)、假借職權圖利禁止、
請託關說禁止、交易或補助行為禁止、例外規定與揭露身
分義務、行政調查、違法罰鍰、裁罰機關等規範內容;電
子檔並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利益衝突迴避專區項下,請
自行下載運用。

正本: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
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府政風處 2018-11-22
15: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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