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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佳節將屆,在團圓歡慶之際,遇有業務往來人員邀宴或饋贈應予拒絕,請查照。

總務處 / 2017-05-08 / 點閱數: 75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李宛玲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cw1785@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8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6008524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端午佳節將屆,在團圓歡慶之際,遇有業務往來人員邀宴
或饋贈應予拒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
公正執行職務,不得接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
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二、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解決問題
,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應盡職責。因國人好禮成習,爰
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
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及饋贈,應予婉拒,並適時向政風單
位辦理登錄,以維護自身權益。倘有疑義,請向機關政風
單位或本府政風處洽詢。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已建置「共創
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另有「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數
位課程,請踴躍上網學習。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

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副本:本府政風處 2017-05-08
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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