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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1-11-12 | 點閱數: 390

說明: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 110 年 11 月 8 日台博南字第 1101003145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學校機關或教師,申請單位可至移動博物 館教具箱網站(網址: http://smobm.npm.gov.tw/)填寫 申請表,並填妥「教學成果授權同意書」後回傳信箱,國 立故宮博物院將依申請順序、借用時程進行安排。

三、本教具箱免費借用,每次借用以 30 天(含例假日)為限, 可續借 1 次,惟需負擔出借及歸還來往運費,若需申請配合 之材料包,每份 30 元,偏鄉學校每次免費提供 30 份。

四、借用單位須於借用到期日後 10 日內,上傳教學成果回饋表 及活動照片原始檔各 5-10 張。

五、本案聯絡人為教育展資科蘇毓恬科員,電話: 05-3620555 分機 5106 。

六、檢附函文及借用辦法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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