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吳玟佳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yunjiang@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2 日
發文字號:府人訓字第 106003838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1060038381_Attach000.docx)
主旨: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
6 年 3 月修訂版)」如附件(另上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網站最新消息項下),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2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3
8638 號書函辦理。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
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主管辦
公室、本府各處(除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外)
副本: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2017-03-02
17:15:29
106000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