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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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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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40035788B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3.jpg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4.pdf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5.pdf 、 376550000A_1140035788B_ATTACH6.pdf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宣導現職公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請查照並加強宣導。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2 月 19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1621 號函辦理。 |
二、 | 請依陸委會 114 年 2 月 11 日陸法字第 1140400131 號函說明二之(一)內容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