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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文柔 電話: 03-8227171#306 電子信箱: pn001036@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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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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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8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50060464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 376550000A_1150060464_ATTACH1.pdf ) |
| 主旨: | 轉知 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調整個人保險專案組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585 號函辦理。 |
| 二、 | 為配合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修正,並報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之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參考條款等,並自 115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投保定額給付型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同一被保險人投保以 2 張為限,且單一保險公司承保以 1 張為限,各保單之保險金額不得逾規定上限。富邦產險公司爰據此調整本方案國外商品組合並補充部分項目說明如下: |
| (一) | 國外旅遊適用(計畫二及兒童國外):「行李延誤保險」及「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均新增定額給付最高 2 次之限制,保險金額分別由新臺幣(以下同) 1 萬元及 6 千元調降為 6 千元及 3 千元。 |
| (二) | 國外旅遊醫療加值型或申根適用(計畫三及兒童國外醫療加值或申根):「行李延誤保險」及「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均新增定額給付最高 2 次之限制,保險金額分別由 1 萬元及 6 千元調降為 6 千元及 3 千元;「行李損失保險」由 1 萬元調降為 6 千元。 |
| (三) | 「旅程取消保險」及「旅程更改保險」標註「實支實付」:此類保險原即採實支實付方式理賠,爰新增相關文字以茲明確。 |
| (四) | 因應旅遊不便險保險金額調降,費率亦相應酌減。 |
| 三、 | 有關本方案調整後之 DM 及要保書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b2c/hwc/index.html ;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
| 四、 |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 1 份。 |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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