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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01-20 | 點閱數: 60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朱安聆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icnic@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府人訓字第 107001795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1070017951_Attach000.pdf)
主旨:檢送「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 107 年 1 月 18 日府人訓字第 1070016095 號函計達。
二、各機關倘推薦人員參加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被推薦
人員應符合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
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2018-01-19
17:30:28
10700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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