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05-30 | 點閱數: 672

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王藝蓉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6
電子信箱:pn4283@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府人福字第 107009991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宣傳單。 2 、貼心相貸線上申辦流程圖。 3 、貼心相貸線上對保流程圖。(1070
099919_Attach000.jpg 、 1070099919_Attach001.docx 、 1070099919_Attach002.
doc)
主旨: 107 年至 110 年「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
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請查照轉知所
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7 年 5 月 22 日局總處給字第 1070
041647 號函辦理。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以下簡稱本貸
款),原由土地銀行依約承作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經重行
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土地銀行再度獲選接續
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 107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3 年。
三、本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
機構員工(含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及連續服務滿 1 年之約

聘僱人員)。
(二)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 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5
05%(目前為 1.6%)。
(三)相關費用:一次手續費(開辦費)新臺幣(以下同) 2,
000 元,及票信查詢費每人每次 100 元。
(四)貸款期限:最長為 7 年。
(五)貸款額度:每人核貸最高 200 萬元,借款人加計其他
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
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
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
超過 22 倍。
(六)保證責任:借款人借款金額逾 80 萬元者,應提供不動
產擔保或自行覓妥 1 位一般保證人,該一般保證人須
由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員工或公營事業機構
員工(由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書
)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四、辦理方式:請洽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該行為使服務更
臻完善與便利,新增開辦「線上申辦個人信貸業務」,借
款人可透過該系統於線上完成申請、簽約及對保等事宜,
查詢網址:http://www.landbank.com.tw/,洽詢電話: 02
-2314-6633 或 0800-231-590 。另檢附宣傳海報、線上申辦
及對保流程圖各 1 份。
五、其他:
(一)本貸款係徵選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
員工,貸款資金由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由借款人
全額負擔,本府不負補貼之責。
(二)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
(三)本貸款係由土地銀行負貸款風險,並於上開貸款期限
及貸款額度內,依借款人條件評估其核貸期限及額度
,爰土地銀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
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2018-05-30
11:04:27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