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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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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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8 日 |
發文字號: | 府財支字第 110000214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擬減縮現行派駐本府人員之駐點時間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銀行花蓮分行 110 年 01 月 04 日花蓮庫字第 11000000021 號函及本府 109 年 12 月 28 日府財支字第 1090260119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前經函請該分行維持現行派駐本府人員之駐點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三十分),惟函覆表示略以「…同仁退休、調職等導致人力緊縮,…爰自 110 年 1 月 16 日起將派駐貴府人員駐點之時間改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下午三點三十分…。」 |
三、 | 囿因該分行減縮派駐本府人員之駐點時間,恐窒礙貴機關(單位)洽辦公庫事宜之時程,惠請預作準備,並建請衡酌至府洽公時間,俾利公務遂行。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財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