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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 | 2021-04-09 | 點閱數: 480
依據本局 110 年國中小學生「e 繪租稅」繪畫比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 參賽學生、指導或承辦老師,致贈紀念品 1 份,數量 400 份,依收件順序送完為止。優勝學生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務必轉知美術或相關指導老師。
三、 檢送比賽辦法(含作品資料表及報名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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