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21-09-17 | 點閱數: 46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 lay102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 1100188706A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0D014599_15112200168_prin 、 110D014599_1_1511220016 ( 376550000A_1100188706A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00188706A_ATTACH2.pdf )

 

主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函以,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 7 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第 3 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9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7948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