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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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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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 110019890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 、維護工作計畫。 2 、分工表。 ( 376550000A_1100198909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00198909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本府「110 年十月慶典期間執行機關維護工作計畫」及維護工作分工表各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 110 年 9 月 8 日廉政字第 11007019020 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防範 110 年十月慶典期間,發生危安或偶(突)發事件, 並減輕事件不幸發生後之損害程度,結合本府整體力量及協 調相關單位,機先防處危安洩密事件,並加強機關安全維護 措施,以確實防範危害或破壞事件發生,爰訂定本計畫(如附件 1 )。 |
三、 | 計畫重點摘陳如下: |
(一) | 重點工作期程 |
自 110 年 10 月 9 日(週六)起迄同年月 11 日(週一)止( 國慶日前後一日)。 |
(二) | 維護工作要項 |
1、 | 公務機密維護:如針對政府機關、教育機構等資訊系統,加強機關資安內控、稽核及宣導作為;強化資訊安全機密維護措施,協調權責部門加強檢測;若發現重大洩密情事,即依通報程序及管道陳報並迅速處理;加強對公務員赴陸之管理等。 |
2、 | 機關安全維護:如積極提報全國串聯性重大陳抗及偶突發事件等危安預警情資,即時通報相關單位機先防處、改善;協助維護機關重要財物或機敏資料安全,落實門禁管理,適時宣導、提高員工安全維護觀念等。 |
(三) | 十月慶典期間,請依照上述工作要項及分工表(如附件 2 )執行機關維護工作,遇有危害、破壞之預警資料及重大危安狀況、洩密事件,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執行縱向、橫向聯繫機制作為。 |
正本: | 本府縣長辦公室、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秘書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