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第 11 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報名簡章 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報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0 年 9 月 9 日原民教字第 1100051794 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疫情影響,旨揭初賽採影片徵選辦理,其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8 時止,繳交報名文件及影片檔案,經本府確認後即完成報名。 |
(二) | 競賽組別:分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
(三) | 影片內容:不限拍攝器材,以各組競賽方式採一鏡到底呈現演出內容,並應注意現場收音品質。 |
(四) | 參賽補助:家庭組補助新臺幣(以下同)5,000 元、學生及社會組補助 1 萬 3,000 元(含自主訓練費及道具製作費)。 |
(五) | 成績公告:最遲於 11 月 15 日前公告初賽成績。 |
(六) | 競賽獎勵: |
1、 | 參賽獎勵: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 1 面(優勝隊伍除外)。 |
2、 | 優勝隊伍獎勵:含團體獎、各組男女主角獎、最佳劇本獎等,由本府擇期公開表揚或逕頒發獎狀及獎金,其中獎金額度最遲於報名截止前一週公告。 |
3、 | 各組第 1 名之優勝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
(七) | 詳細競賽及報名方式請詳閱簡章內容,或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下載參閱,如有疑問請洽詢 03-8225123 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