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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12-28 | 點閱數: 71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 10452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 27 號 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 02-2585-7528 分機 310
傳真: 02-2585-7559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 105000045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針對政府所提年金改革方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
教總)反對教育人員 60 起支方案,要求政府先補足原不足額
提撥、強化基金管理,詳細如說明,供貴校意見調查參考

說明:
一、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昨天公布「國家年金改革國是會議
分區會議報告」,並公布改革構想與備選方案(以下簡稱
官版),針對官版方案,全教總提出以下意見:
(一)、制度不應為了一致而一致,必須考慮不同制度的費率
與給付:官版稱未來不同職業別年金制度內涵原則將趨於一
致,全教總認為,各職業別替代率之所以不同,關鍵在於制
度性差異,依現況,公、私部門受僱者之基礎年金、職業年
金不相同,費率與給付也不一致,政府不思考制度性問題,
也不設法提升私部門受僱者退休保障,卻要強求所謂替代率
一致,根本就是為了平等而平等的假平等。
(二)、年金給付水準建議以最後 10 年平均投保薪資為基準,
採計時間不應過長。
(三)、支持所得替代率以平均投保薪資計算,但替代比率應
協商,不應由官方片面決定。
(四)、「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應保留,不應刪除:官版
稱未來職業別退休(撫)金制度之提撥,應採完全準備足額提
撥,提升基金管理效率,不宜再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全教總認為,退休金制度是社會保險,不是商業保險,只要
費率與給付維持衡平,沒有必要採取完全準備制的財務型態
,完全準備制除墊高費率,也衍生龐大基金操作問題;此外
,政府一方面要求受雇者多繳、少領、延後退,一方面又不
承擔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顯係規避政府責任,降低人民對
退休制度的信心,不利建構國家整體社會安全制度。
(五)、調高法定費率前,政府應先處理之前的不足額提撥:
官版費率將逐年提高至 18%,惟退撫基金之所以出現財務問
題,有極大原因是政府在該調整費率時未予調整,政府必須
為政策失誤負完全責任,此外,再就歷年不足額提撥來說,
有 65%都是政府責任,政府進行改革以前,必須先行補足,不
應轉嫁給目前在職的公教人員。
(六)、反對教育人員 60 起支方案:中小學教師 60 歲起支方案
,不符家長期待,且嚴重阻礙師資新陳代謝,全教總堅決反
對中小學教育人員 60 起支方案,建議考慮其職業屬性,中小
學教育人員採取 85 制,並採漸進式改革,自 107 年改革上路
後逐年加 1 至 85 ,亦即 55 歲起支,並可提前 5 年申請領取減額
年金。
(七)、支持強化基金管理,積極提升報酬率。
(八)、支持年資保留、年資併計、年金分計制度。
(九)、支持優先處理黨職併公職、政務人員、法官與檢察官
退休制度。
二、針對年金改革方案,全教總與所屬各地方工會除將參與後
續分區座談與國是會議外,也將持續與立法院朝野黨團、
委員溝通,確保改革能兼顧世代共榮。。
正本:公立幼兒園、公立小學、公立國中、公立高中職、公立大專院校
副本:本會自存 2016-12-27
17:50:42
理事長 張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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