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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2-01-04 | 點閱數: 37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12 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00048827 號函辦理。

二、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經費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考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二)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 3 個月將計畫報核。

(二)申請期限: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申請程序:

1、本縣所屬學校,由本府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函送彰化師大提出申請。

2、該署委託單位/學校主動規劃之計畫,函送教育部體育 署提出申請。

3、申請單位應於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 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網址: https://sasportnsp.ncue.edu.tw/project/)。

四、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資訊請洽彰化師大聯絡人:蔡青 琉小姐 04-7232105 轉 1967 ( E-mail : sasportnsp@gmail. 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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