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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2-01-04 | 點閱數: 3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28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00178615 號函 辦理。

二、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 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7 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 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 特別保障措施。爰本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價 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 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將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教 育人員及家長宣導。

三、本次宣講活動內容如詳見附件實施計畫,研習資訊說明如 下:

(一)研習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及家長共四類,每類至多 20 人,共計 80 人。

(二)研習時間:

1、「公務人員」及「學校行政」類別: 111 年 2 月 7 日(星 期一)下午 6 時 20 分至 8 時 30 分,共計 2 時。

2、「學校教學」及「家長」類別: 111 年 2 月 8 日(星期 二)下午 6 時 20 分至 8 時 30 分,共計 2 時。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 G101 、 102 教室(臺 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四)報名方式:

1、視業務需求薦派所屬人員,並同意公假參與,同時鼓 勵自願報名。

2、報名類別以現職身分類別為主,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30 分止,逕至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QjEvfXb5MLShXQ3i9 報名即可。 111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並以電子郵件 通知。

(五)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者(需簽到退),每類宣 講活動將核發教師在職進修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研習時 數,計 2 小時。

(六)研習聯絡資訊:曾小姐( 04 ) 2218-3712 ,許小姐( 04 ) 2218-3915 ; E-mail : nativelangauge@mail.ntcu.edu. 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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