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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22-02-23 | 點閱數: 295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 8227171
電子信箱: pn135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 1110033439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 376550000A_1110033439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033439_ATTACH2.pdf )

 

主旨: 檢送內政部移民署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乙案,請依來文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依內政部移民署 111 年 2 月 16 日移署入字第 1110022749 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隨文檢附)。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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