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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2-04-19 | 點閱數: 247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花蓮縣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 方案計畫:子計畫 3-「閩南語、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認證暨教學專業培訓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認證資格: (一)年滿 20 歲以上之本國國民,並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 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 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二)年滿 20 歲以上之本國國民,並持有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 語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三)歡迎一般民眾及退休教師參加,已持有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合格證書者,為避免資源浪費,請勿報名。

三、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二階段進行,二階段均合格者,由 花蓮縣政府授予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 書。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報名時隨即審查)。

(二)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花蓮縣政 府教育處安排之 36 小時專業培訓課程(詳如附件 1 課 程表),經審核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為合格。

四、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1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 17 時 止。 五、送件方式:郵寄或親送

(一)地址: 973 花蓮縣吉安鄉中山路 3 段 662 號

(二)收件人: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李悅靈主任

六、研習時間: 111 年 5/7 (六)、 5/8 (日)、 5/14 (六)、 5 /15 (日)、 5/21 (六)共 5 天, 研習課程請假逾 2 小 時以上者僅發給研習時數證明,不發給培訓證書。

七、研習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 (花蓮縣花蓮市 國盛二街 22 號)。

八、本案聯絡人:

(一)秀林國小校長 鍾蕙伃,聯絡電話: 0932-050941 。

(二)吉安國中教務主任李悅靈,聯絡電話: 03-8523136 分機 102 ,電子信箱: clalee0610@yahoo.com.tw 九、檢附計畫書(含課表及報名表)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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