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 8227171 電子信箱: pn135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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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1009798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10097987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097987_ATTACH2.pdf ) |
主旨: | 衛生福利部函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1 年 4 月 26 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 3 天加上自主防疫 4 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以及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5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5591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