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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22-11-30 | 點閱數: 25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瑱瑜
電話: 03-8222944
傳真: 03-8222605
電子信箱: toto831014@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政行字第 1110238487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說明 ( 376550000A_1110238487_ATTACH1.pdf )

 

主旨: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 111 年 11 月 28 日法廉字第 11105006010 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各機關(學校)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之認知,法務部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研討會」,經蒐集研討會提問後擬具旨揭說明。
三、 旨揭說明電子檔亦置於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函釋項下。

 

正本: 本府縣長辦公室、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秘書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本府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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