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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2-12-28 | 點閱數: 19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12 月 21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10048715 號函辦理。

二、計畫補助對象及申請重點如下(詳如附件):

(一)經費項目: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經費編列請參 考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二)補助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

2、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主管所屬各級學校。

3、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 體育總會及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

(三)申請類別如下:

1、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

2、學校體育運動教學參訪雙向交流。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於活動前 3 個月將計畫報核。

(二)申請期限:本署將視收件情形辦理經費審查會議,申請 日期為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申請程序:

1、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高中體總、大專體總及學生 棒聯,函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稱為彰化師大)提 出申請。

2、地方政府所屬學校,由地方政府初審並排列優先順序 後函送彰化師大申請。

3、該署委託單位/學校主動規劃之計畫,函送教育部體育 署提出申請。

4、申請單位應於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並於活動 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網址: https://sasportnsp.ncue.edu.tw/project/)。

四、雖目前新南向各國 COVID-19 疫情已趨緩,惟考量疫情發展 變化快速,各校辦理赴新南向各國交流案件時,應檢附相 關防疫規劃,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出入境及 相關防疫規定辦理,以維護各校師生之健康。

五、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相關資訊請洽彰化師大聯絡人:蔡 青琉小姐 04-7232105 轉 1967 ( E-mail : sasportnsp@gmail. 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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