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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瑋 - 教務 | 2023-01-09 | 點閱數: 19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9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10129268 號辦理。

二、教育部自 111 年起全面推動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配發國中小 行動載具,達到生生用平板目標,並延伸擴大數位學習場 域,強化數位科技與課後扶助應用。

三、為提升學習扶助相關人員運用行動載具進行教學之知能, 請各校學習扶助教師皆應完成本線上課程研習;本府將於 111 學年度起將本課程研習列入學習扶助訪視指標內容,請 各校配合。

四、另已修習完成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18 或 8 小時之學習扶 助師資培訓)之學習扶助班教學人員:學習扶助開班分為 4 期,包括暑假、第 1 學期、寒假、第 2 學期,自 111 學年度起,應於學習扶助授課期別內,至科技化評量系統或學習 扶助人才招募專區完成「載具教學」線上共同科必修(含 課後測驗)及選修課程(國英數 3 科必選 1 科)。

五、為落實行政減量及避免重複參與課程,倘到校諮詢人員、 入班輔導人員及學習扶助班教學人員已參加完成教育部數 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之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課 程,得免參與國教署「載具教學」線上共同科必修(含課後 測驗)及分科選修之課程,教育部國教署將直接比對註 記。

六、本研習路徑:科技化評量系統 https://exam.tcte.edu.tw /tbt_html/登入─系統選單-教師增能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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