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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05-11 | 點閱數: 103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 03-8462776
電話: 03-8462860 轉 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5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5008581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函。(1050085817_Attach000.pdf)
主旨:有關苗栗縣 105 年經臺閩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
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學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
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該縣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05 年 5 月 5 日府教務字第 1050093493 號函
辦理。
二、經由他縣市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
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
師職務。
三、該縣 105 學年度南河國小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驗教育計畫。
四、另該縣預估 105 學年度減班產生超額教師及辦理小型學校
整併中之學校計有大同國小、福基國小、銅鑼國小、建中
國小、文苑國小、通霄國小、六合國小、信德國小、新開
國小、大坪國小、楓樹國小、瑞湖國小、福基國小福德分
校、大倫國中、致民國中、啟新國中及三灣國中等 17 校。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2016-05-05


苗栗縣政府 函
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0 號
承辦人:李詩婷
電話: 037-559677
傳真: 037-559974
電子信箱:evelgnli0707@ems.miaoli.gov.
tw
受文者: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5 日
發文字號:府教務字第 105009349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 105 年經臺閩介聘至本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
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
縣市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經由他縣市介聘至本縣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
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
師職務。
三、查本縣 105 學年度南河國小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
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驗教育計畫。
四、次查本縣預估 105 學年度減班產生超額教師及辦理小型學
校整併中之學校計有本縣大同國小、福基國小、銅鑼國小
、建中國小、文苑國小、通霄國小、六合國小、信德國小
、新開國小、大坪國小、楓樹國小、瑞湖國小、福基國小
福德分校、大倫國中、致民國中、啟新國中及三灣國中等 1
7 校。
五、據此,為免影響教師介聘權益,請轉知所屬學校教師於參
加 105 年臺閩地區國中小教師介聘時審慎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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