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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7-06-23 | 點閱數: 80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李采臻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分機 1166
電子信箱:emma@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6011370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圖 1 。 2 、圖 2 。 3 、圖 3 。 4 、圖 4 。 5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人頭帳戶篇。 6 、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客戶審查篇。 7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誠實申報篇。(本
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函轉行政院秘書長為宣導洗錢防制法新制,請貴單位配合
刊登「洗錢防制 國家向前」等 4 款海報及語音廣播等宣導
資訊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6 月 19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60177589
A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目前已完成「洗錢防制 國家向前
」;「支持洗錢防制 多一道守門員 多一層財產保護」;
「防制洗錢 全員到齊」及「出境入境 誠實申報」等 4 款海
報及 3 支語音廣播(如附件),請惠予將電子海報上傳於貴
單位之前回復登載地點及播映期間,期能達到全面宣導洗
錢防制法新制目的,使全民更加瞭解政府推動洗錢防制,
保護國人財產安全之決心,有效遏止不法洗錢活動之發生

三、隨文檢附「洗錢防制國家向前」等 4 款海報及 3 支語音廣播
檔,請自行下載運用。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
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政風處 2017-06-21
14: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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