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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05-11 | 點閱數: 123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 03-8462776
電話: 03-8462860 轉 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9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5008662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公函。(1050086629_Attach000.pdf)
主旨:有關雲林縣 105 年經臺閩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注
意事項,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介聘該縣學校服
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05 年 5 月 5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52414349 號
函辦理。
二、該縣於 104 學年度起實施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部分學校
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所屬教師填寫介聘志願
時審慎選填。
三、另經介聘至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
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正本: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2016-05-09
 

雲林縣政府 函
地址: 64001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 2 段 515 號
承辦人:陳怡伶
電話: 05-5522402
電子信箱:61146@y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5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二字第 1052414349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
業至本縣之教師相關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本縣於 104 學年度起實施本縣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部分
學校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教師填寫介聘志願
時審慎選填。
二、另經介聘至本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
申請轉任本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不含雲林縣政府)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國教科) 2016-05-06
10:16:22
105008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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