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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7-06-29 | 點閱數: 77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李采臻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分機 1166
電子信箱:emma@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6011732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
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相關宣導
資料,請貴機關單位配合刊登並發送宣導予所屬單位,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6 月 23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60178431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將於本年 6 月 28 日施行,並加
強對民眾及受該法規範之機關(構)之宣導,使之瞭解洗錢
防制法修正之內涵、相關各機關配套措施及民眾需配合之
事項,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目前已完成旨揭相關宣傳資
料,請貴機關(構)暨所屬機關(構)、學校協助刊登、印製
及分送予一般民眾及相關受規範對象。
三、隨函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電子
檔 1 份。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
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政風處 2017-06-26
15:49:19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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