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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陳巧玲 - 學務 | 2024-04-11 | 點閱數: 35
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30034206 號函辦理。
二、 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 個人報名(含幼童軍報名):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及繳費。
(二) 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組團報名: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以縣(市)為單位編團,並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前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及繳費。
(三) 報名相關表件格式同原報名作業要點所附格式。
三、 參加人員:已完成 3 項登記之童軍、幼童軍、帶團服務員及各國童軍、海外華人童軍,其中幼童軍改以不限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參與。
四、 組團分配方式: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得於「已報名人數」基礎上,再增加報名參加人員並以團為單位組團,另組團確有困難者,得以小隊為單位報名。
五、 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作業要點」1 份,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 02-2740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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