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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7-12-15 | 點閱數: 769

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邱崇宇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34756
電子信箱:chiu6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6023310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 1512696186249 。 2 、 1512696213858 。 3 、 1512696232564 。 4 、 1512696244689
。(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請協助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政令文宣
,上傳至機關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6 年 12 月 6 號院臺洗防字第 1060197645
A 號辦理。
二、為落實洗錢防制工作,建立人民正確的觀念,請協助將行
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語音廣播「代言人-支持洗錢
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
置產篇」等 3 則政令文宣,以及「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
「因應洗錢防制民眾應配合客戶審查」、「誠實申報免遭
海關入或受罰」及「縱容洗錢會流失比錢更要的事」等
4 款電子海報,上傳機關之網站或其他適當宣導管道。
三、廣播檔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管網(網址: http ://
www.almo.moj.gov.tw),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等 4 款電子
海報置於該網站(網址: http ://http://www.amlo.moj.gov.tw/
mp8004.html ),請參考運用。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2017-12-14
13:44:45
(條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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