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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05-30 | 點閱數: 103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徐于媞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4500
電子信箱:shiubobo@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人福字第 105009639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原函。 2 、考試院令。 3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4 、公
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5 、公務人員資遣事實表服務機關
代填。(1050096395_Attach000.pdf 、 1050096395_Attach003.pdf 、 1050096395_A
ttach001.doc 、 1050096395_Attach002.doc 、 1050096395_Attach004.doc)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
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 105 年 5 月 4 日考臺組貳二字第 1
0500002391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銓敘部 105 年 5 月 19 日部退三字第 10541026271 號書函
辦理,並抄附原函及旨述考試院令暨退休法施行細則修正
條文(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等相關附件各乙份。
正本: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
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人事處 2016-05-24
16:23:11
10500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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