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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會計 | 2018-04-13 | 點閱數: 66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 03-8225684
電話: 03-8225672
電子信箱:peterjchen@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11 日
發文字號:府主歲字第 107006706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來文。 2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1070067064_Attach000.pdf 、 1
070067064_Attach001.odt)
主旨: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
編」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7 年 4 月 10 日主預字第 1070100793 號
函辦理。
正本: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
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本府主計處 2018-04-11
15:26:18
107000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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