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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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 03-846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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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70074660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北市巡迴教師計畫。(1070074660_Attach000.pdf)
主旨:轉知有關他縣市欲申請縣外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
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慎選志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7 年 4 月 19 日府授教人字第 10711807701
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以下簡稱該市)國民中學專任輔導教師及輔導教師
校內任滿聘任職務三年後,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同意,
准予轉任。
三、該市國中小多校支援巡迴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
仍需執行多校支援巡迴教師計畫:
(一)國中:金華國中。
(二)國小:幸安國小、大同國小、文湖國小及景興國小。
四、該市關渡國中、至善國中、五常國中、桃源國中及大理高
中國中部為共聘教師主聘學校,倘若有教師申請他縣市介
聘,所遺職缺仍需執行多校共聘教師制度。
五、檢附臺北市巡迴教師計畫 1 份。
正本: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2018-04-24
15: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