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07-13 | 點閱數: 568

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信甫
傳真: 03-8221568
電話: 03-8221454
電子信箱:st810503@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行法字第 107012085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法務部函文。(1070120856_Attach000.pdf)
主旨:檢送辦理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惠請依說明二、三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 21 日法律決字第 1070350897
1 號函辦理。
二、請彙整貴機關(學校) 107 年 1 月至 6 月辦理國家賠償事件
收結情形並填載於旨揭收結情形表,於 107 年 7 月 16 日前免
備文逕以電子郵件或傳真至本府,俾憑辦理。如未受理國
家賠償事件,亦請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毋須寄送附件
收結情形表)。
三、前揭辦理國家賠償業務所持有或保管之國家賠償事件收結
情形表,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
業務統計」資訊,應主動公開。請貴機關(學校)於作成
或取得之日起 3 個月內公開於電腦網站。如貴機關(學校)
於 107 年 1 月至 6 月並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亦請辦理上開
資訊公開事宜。
四、旨揭收結情形表已上網登載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法務

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治視窗」→「法律資源」→「
國家賠償」),請自行下載使用。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
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法制科 2018-07-13
11:14:22
(條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