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邱崇宇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chiu6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7017110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行政院秘書長函。 2 、冒險當車手錢入他人手。 3 、客戶詳審查金流有保固。 4
、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 http:
//att.hl.gov.tw/下載)
主旨:為持續落實行政院防制洗錢工作,請貴機關配合宣導並轉
發所屬各單位刊登洗錢防制電子海報,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7 年 8 月 28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70187036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今( 107 )年 11 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來臺現地評鑑
,並持續推動防制洗錢宣導工作,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今年度再推出「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客戶詳審查
金流有保固」、「冒險當車手錢入他人手」等 3 款電子海報
(PDF 檔,如附件),惠請於貴機關及其所屬各單位、法人
機構之官網、臉書、電子看板等通路登載,並善加運用,
以提高國人防制洗錢的意識,有效遏止不法洗錢活動之發
生。
三、檢附「傻傻當人頭當成冤大頭」等 3 款電子海報,請至行
政院雲端(網址:https://eywebstorage.ey.gov.tw/navi
gate/#)之「107 年洗錢防制宣導海報影片等文宣」檔案
資料夾下載(帳號: johnsontt ;密碼:Dttnge@37~22)。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2018-08-30
09: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