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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8-11-08 | 點閱數: 58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辛金玉
傳真: 03-8462776
電話: 03-8462860#231
電子信箱:ally@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 107022085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補換發及英文
版教師證明書」線上申請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11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196259 號函
辦理。
二、因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辦法」第 14 條
收費基準規定,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https://c
ertificate.moe.gov.tw/)網頁項下新增線上申請服務,
以提供各單位及申請人閱覽相關法規、申請規定及繳費服
務。
三、申請人所持之教師證書若因毀損、遺失需申請補發教師證
書或教師證書因應記載事項變更需申請換發教師證書者,
請至教師證書核發系統之「教師證書補換發、英文版證明
書申請專區」(https://certificate.moe.gov.tw/reissu
e/login.php)提出申請;已取得教師證書者,如欲申請核
發英文版教師證明書或英文版教師認可證明文件者亦同。

正本: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2018-11-06
15: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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