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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9-01-22 | 點閱數: 53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范恭書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fanks@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 108001572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農曆春節( 108 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10 日)將屆,請加強宣導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8 年 1 月 15 日廉防字第 10805000310 號函
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宣導時期,請加強落實「公
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
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
政風機構,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
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
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副本:
保存年限:
檔  號:
10800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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