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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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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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8 年 6 月 18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080115975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 、原函影本。 2 、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 3 、宣傳海報。 ( 1080115975_Attach003.pdf 1080115975_Attach004.docx 1080115975_Attach005.pdf ) |
主旨: | 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用。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6 月 12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360892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後之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及宣傳海報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