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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07-01 | 點閱數: 86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珮珍
傳真: 03-8235531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8
電子信箱:apaja@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府人任字第 105012288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 、花蓮縣政府員工協談資料保存及調閱作業要點。 2 、花蓮縣政府員工協談服務
須知。(1050122886_Attach001.doc 、 1050122886_Attach002.doc)
主旨:訂定「花蓮縣政府員工協談資料保存及調閱作業要點」及
「花蓮縣政府員工協談服務須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二、為確保使用員工協談服務之同仁個人資料及所有紀錄保密
性,及規範使用本府員工協談服務須知,特訂定本作業要
點及服務須知。
正本: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
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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