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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20-02-25 | 點閱數: 54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蘇昭文
電話: 03-8222944
傳真: 03-8222605
電子信箱: chao2804@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政行字第 1090034652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 109 年 2 月 20 日以台內移字第 10909307342 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規定及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 )下載,請查照。
說明: 依據內政部 109 年 2 月 20 日台內移字第 10909307343 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
副本: 本府政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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