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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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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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13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09004769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各機關、學校人員(以下簡稱各類人員)自本( 109 )年 3 月 13 日起出國,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 年 3 月 12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602 號函辦理。 |
二、 | 鑑於國際間 COVID-19 (武漢肺炎)疫情日益嚴峻,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疫情為全球大流行,考量疫區及飛機均為高風險感染地區(環境),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避免影響機關人力調度,請各類人員務必審慎評估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是以,自本年 3 月 13 日起,凡非因公奉派出國者,返國後倘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其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縣長室、本府副縣長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副秘書長室、本府參議室、本府秘書室、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