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顏湘芸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2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pn265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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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090055437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增列需用名額彙總表下載操作說明 |
主旨: | 有關 10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需求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9 年 3 月 2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871 號函辦理。 |
二、 | 為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疫情,旨揭考試延期至本( 109 )年 5 月 30 日至 31 日舉行,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如有臨時或預估出缺之職務擬列入本項考試第 2 次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 109 年 4 月 6 日(星期一)前報送本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請於 109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前逕至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109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並請參酌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民眾/考試分發/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場支持叮嚀提醒事項」,填寫提報職務之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另請參考人事總處 107 年 4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70039120 號函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職缺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確實審酌職缺工作內容之妥適性。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