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 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 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2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090083645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9D005444040939137010001print 、 109D0054441040939137010001 ( 376550000A_1090083645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090083645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有關公務人員因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一案,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5 月 4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2298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