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顏湘芸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2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pn265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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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9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090168550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說明範例、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一覽表 ( 1090168550A_ATTACH1.pdf 1090168550A_ATTACH2.pdf ) |
主旨: | 配合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有關提列 11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心障礙特考)職缺作業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09 年 8 月 2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401012 號函辦理。 |
二、 | 109 年身心障礙特考錄取人員分配結果業於 109 年 8 月 26 日公告,如該考試類科已無候用人員可資分配,基於各機關考試用人需求,人事總處業於 109 年 8 月 27 日(星期四)開放提列 110 年身心障礙特考職缺需求。 |
三、 | 各鄉鎮市公所如需提列本項考試職缺,請自即日起逕至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0 :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職缺填報作業/職缺填報/110 年身障特考)完成填報作業;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倘需提列本項考試職缺,請自即日起報送本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 |
四、 | 目前本項考試尚有三等考試法制類科 1 人、五等考試一般行政類科 5 人待分配(最新資料請至前開系統之「候用人員及遴用作業」項下查詢),各機關學校如有前開類科之用人需求,請至分配系統填報。 |
五、 | 檢附旨揭考試常見職缺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說明範例、工作內容常見錯誤態樣及建議替代文字各 1 份,請各機關學校確依上開範例,填寫提報職缺之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