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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淑惠 - 人事 | 2016-09-01 | 點閱數: 730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址: 23659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 241 號
聯絡人:蔡秀娟
電話: 02-22626097
傳真: 02-22625678
Email :neunions@gmail.com
受文者: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總字第 105000004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會對於純新制教師之退休金,採「不多繳、不少領
、不成立確定提撥新基金」等三不主張,詳如說明,惠請
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有關退休金係在職薪資之延遲給付,為老年養老之憑藉,
而純新制教師前經退撫新制實施,從恩給制改為儲金制,
已由政府編列預算無須繳費,改以自行提撥與政府撥補方
式繳交退撫金,純新制(儲金制)教師較舊制(恩給制)教師
之退休金已多繳費,爰純新制(儲金制)教師退休不應再多
繳費,合先敘明。
二、又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21 日於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第 5 次會議報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實施現況及
可能面臨的問題」之資料指出,高中以下學校純新制教師
,任職 30 年支領月退休金,實際退休所得為: 625 薪點 56,4
96 元; 650 薪點 58,098 元; 680 薪點 59,694 元。如以 625 薪
點核算,月所得為 76,370 元(本俸 47,080+學術研究費 26,2
90+導師費 3,000),退休所得替代率近 74%,如以年所得 1

5.5 個月換算在職月所得為 98,645 元,退休所得替代率僅
為 57%。是以,純新制(儲金制)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現已偏
低,自不應再少領,併予敘明。
三、基上,有關目前純新制教師實際退休所得之退休所得替代
率已偏低,不應再予以少領,且不應以最適費率再提高繳
費,更不能改成確定提撥制之新基金,以維純新制教師退
休保障,方得吸引優秀人才擔任教職,以保障教育品質,
爰本會主張如旨揭。
正本:全國各級學校
副本: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
、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
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
、桃竹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
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
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本會秘書處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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