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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 | 2021-03-26 | 點閱數: 435

主旨:

檢送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0 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 隊選拔」實施計畫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手 3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00030256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 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 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海 洋教育素養,爰國教署辦理本實施計畫。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 1 團隊為限 (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 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各組分別 進行評選。

(三)方式:

1、由本府推薦:含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 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 推薦 1 至 10 個團隊。(惟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2、自行報名:

(1)國教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 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 報名(各校限 1 隊);惟本府所轄公私立國小、國 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2)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 2 校 以上組成)。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截止。

(五)評審標準:由國教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 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 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5 個 項次進行評選。

(六)獎勵:

1、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 3 至 5 隊、優等 5 至 10 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依評審 決議增減獎項名額)。

2、獲獎團隊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 狀 1 紙,並核予敘獎鼓勵。

3、經評選獲得特優之團隊,另由國教署函送獲獎名單至 教育部,並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 進行表揚。

四、欲申請學校請於 110 年 7 月 9(星期五)截止日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府教育處,俾 後續辦理評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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